艺术培训班怎么开办

197人浏览 2025-09-14 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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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佳回答
    罪恶
    罪恶

    开办艺术培训班需要以下步骤和考虑事项:1. 市场调研:你需要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当地对艺术培训的需求和竞争情况。确定有足够的市场潜力和机会。2. 制定商业计划: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制定商业计划。包括目标群体、课程设置、教师招聘、市场推广等方面的规划。3. 场地选择:选择适合的场所作为艺术培训班的教学场地,可以是租赁的教室或独立的场馆。场所大小和设施要能满足教学需求。4. 注册与许可:根据当地相关法规和规定,注册公司或个人工商户,并获得合法的经营许可证。5. 教师招聘:招聘有资质和经验的艺术教师。教师应具备专业技能和良好的教学能力,能够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6. 课程设置:根据目标群体的需求和市场需求,设计有吸引力和差异化的课程。可以包括绘画、音乐、舞蹈、戏剧等多个艺术领域。7. 定价策略:根据成本、竞争对手的定价和市场需求,制定合理的价格策略。考虑到学生群体的经济能力和市场定位。8. 市场推广:进行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包括线下宣传、社交媒体推广、合作伙伴关系建立等方式,以吸引学生和家长的关注。9. 教学管理:建立良好的教学管理体系,包括学生报名、课程安排、教材购买、课堂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操作。10. 学生服务:提供良好的学生服务,包括学生咨询、课后辅导、作品展示和评价等,以提高学生满意度和口碑效应。11. 不断改进:持续关注市场变化和学生需求,进行不断的改进和创新,以保持艺术培训班的竞争力和发展。以上是开办艺术培训班的一般步骤和要点。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法规和市场情况进行具体的考虑和规划。

  • 颜曦
    颜曦

    A. 开办艺术学校,需要哪些手续 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还应依法到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到公安局刻制印章,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到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不包括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视规模大小分别由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以上、注册资金40万元以上、冠名为“学校”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可由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不足400平方米、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冠名为“中心”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民用住宅、车库、简易建筑、饭店、舞厅、游戏厅等房屋不得作为办学场所。如果选择的房屋适合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其它条件也符合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要求,可以首先向教育行政部门递交申报材料,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还应依法到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到公安局刻制印章,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到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B. 开艺术班都需要什么证件 1、办学许可证:凡是民办类培训机构都需要办理此证,开办艺术培训班亦不例外。投资者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教育局领取《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内容,再提交给窗口的工作人员,审批通过,即可颁发此证。 2、工商营业执照:只要你是以实体店的形式来做生意,就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投资者需要携带房屋租赁合同、法人身份证、资信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的工商局办理此证。 3、消防审批:投资者需要去当地的消防部门办理消防审批手续,以确保门店的消防设施合乎标准。投资者开设的艺术培训班还提供吃饭的话,还得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 4、税务登记证: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后,投资者刻好的公章之后,就去去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领取增值性发票了。 (2)开艺术培训中心需要什么手续扩展阅读 后续事项 注:领取营业执照后,并不能马上开业,还必须办理以下事项: 1、刻章等事项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2、办理银行基本户 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办理银行基本户开户。基本户是公司资金往来的主要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都可以通过这个账户来办理。每个公司只能开一个基本户。 3、记账报税 完成公司注册后,需先办理税务报到,报到时需提供一名会计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公司成立后一个月起,需要会计每月记账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企业准备好资料到专管所报到后,税务局将核定企业缴纳税金的种类、税率、申报税金的时间,及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企业日后将根据税务部门核定的税金进行申报与缴纳。 4、申请税控及发票 如果企业要开发票,需要申办税控器,参加税控使用培训,核定申请发票。完成申请后,企业就可以自行开具发票了。 5、企业年报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等等。 C. 开办少儿艺术培训班需要办哪些手续 首先要经过当地主要部门申请同意后(所谓的主要部门,是当地的艺术教育部门,给你发出资质许可证,包括你的师资人员,包括你办学的硬件和软件的配套设施),在向工商部门注册,经工商部门审核后,发营业许可证。这就叫正规的。 (3)开艺术培训中心需要什么手续扩展阅读: 开办少儿艺术培训班的条件 资金 既然是选择创业,自然是需要准备充足的资金,资金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因为要是在运营的过程中,要是自己断层了的话,是很容易导致自己的少儿艺术培训班运营不下去的,准备充足的自己是很重要的。 证件 现在是法制社会,要是运营一个规范的少儿艺术培训班的话,是需要办理合法的证件。证件越齐全是能够更好的获得消费者的认可的,在运营的过程中也能够减少很多麻烦。 场地 开少儿艺术培训班是需要场地的,一个好的场地会直接影响到后期盈利问题。对此,在选择少儿艺术培训班场地的时候,建议从热闹、便捷、近、低楼层出发,可以让自己少儿艺术培训班的地理位置处在领先的地位。 老师 做教育是少不了师资的,师资是教育的核心。要是想开一家专业、规范的少儿艺术培训班的话,组建一支自己的师资团队是很重要的,这是教学质量的保障。 D. 要开艺术培训中心要办哪些证 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4)开艺术培训中心需要什么手续扩展阅读:民办学校对招收的学生,根据其类别、修业年限、学业成绩,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学历证书、结业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 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学生,经 *** 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的,可以发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 初风.
    初风.

    开培训班,需要的手续如下:一、教育局或者劳动局的资质审批。这个要求场地、设备、人员等条件都要达标。首先对人员的要求:校长要有教师资格证,教师毕业证书(大专以上)对场地的要求:要有三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教学场地200平方以上;要有消防证明原件;防疫证明原件设备方面:学校要有成熟的课程体系资产方面:资产评估证明原件二、要在工商局注册,提前是要拿到了教育局或者劳动局的批文。三、备案培训收费价格,这个需要去物价局备案。 四、如果学校临街要挂牌子还要去城建局去审批。扩展资料教育局主要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教育局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工商局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物价局主要负责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暴利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受理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负责不服价格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工作;组织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育局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商行政管理局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价局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职业培训机构资质审批

  • 春末经年
    春末经年

    1、办学许可证。凡是民办类培训机构都需要办理此证,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教育局领取《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内容,审批通过即可颁发此证。2、工商营业执照。只要你是以实体店的形式来做生意,就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投资者需要携带租赁合同、身份证、资信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的工商局办理。3、消防审批。投资者需要去当地的消防部门办理消防审批手续,以确保门店的消防设施合乎标准。4、税务登记证。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后,投资者刻好的公章之后,就去去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领取增值性发票了。首先要经过当地主要部门申请同意后(所谓的主要部门,是当地的艺术教育部门,给你发出资质许可证,包括你的师资人员,包括你办学的硬件和软件的配套设施),在向工商部门注册,经工商部门审核后,发营业许可证。这就叫正规的。扩展资料:开办少儿艺术培训班的条件资金既然是选择创业,自然是需要准备充足的资金,资金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因为要是在运营的过程中,要是自己断层了的话,是很容易导致自己的少儿艺术培训班运营不下去的,准备充足的自己是很重要的。证件现在是法制社会,要是运营一个规范的少儿艺术培训班的话,是需要办理合法的证件。证件越齐全是能够更好的获得消费者的认可的,在运营的过程中也能够减少很多麻烦。场地开少儿艺术培训班是需要场地的,一个好的场地会直接影响到后期盈利问题。对此,在选择少儿艺术培训班场地的时候,建议从热闹、便捷、近、低楼层出发,可以让自己少儿艺术培训班的地理位置处在领先的地位。老师做教育是少不了师资的,师资是教育的核心。要是想开一家专业、规范的少儿艺术培训班的话,组建一支自己的师资团队是很重要的,这是教学质量的保障。

  • 燕子
    燕子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民办学校,系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第三条 设置民办学校应当适应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本市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结构布局的要求。第四条 民办学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依法管理。第二章 设置标准第五条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办学行为,未受过刑事处罚。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第六条 民办学校应当有正确的办学宗旨和明确的培养目标,有与办学层次及规模、类别相适应的内部管理机构和学校章程。民办学校应当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其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七条 设置民办非学历培训学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学校校长应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有相应的任职资格或具有三年以上从事相应学校管理工作的经验,身体健康,其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二)学校同期在校生设计规模,全日制(寄宿制)学校不少于200人,业余(培训)学校不少于100人。(三)学校应当根据在校生规模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全日制(寄宿制)学校不少于10人,业余(培训)学校不少于5人。超出部分按照全日制(寄宿制)学校不低于1:30、业余(培训)学校不低于1:50的比例配备。学校的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财会人员应当具有法定任职资格。(四)学校应当根据在校生规模配备专职教师,全日制(寄宿制)学校不少于15人,业余(培训)学校不少于7人。超出部分按照全日制(寄宿制)学校不低于1:20、业余(培训)学校不低于1:30的比例配备。学校教师的教师资格、学历或职称,应当符合所授课程的任职条件。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或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五)学校应当根据在校生规模配备校舍,全日制(寄宿制)学校应为独立院落,业余(培训)学校应有相对集中的校舍。全日制(寄宿制)学校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业余(培训)学校不少于200平方米。超出部分全日制(寄宿制)学校按人均不少于10平方米、业余(培训)学校按人均不少于2平方米配备。校舍安全、卫生,能够满足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原则上应为自有,土地、房产等资产证明必须办理到学校名下,做到产权明晰。临时周转用房租赁校舍的,租期不少于5年。(六)学校应当根据所设专业和学生人数配备相应的实验实习设备。学校自有部分,全日制(寄宿制)学校不低于20万元,业余(培训)学校不低于10万元。全日制(寄宿制)学校应当配备相应的专业图书和期刊,印刷图书不少于3000册。超出部分按生均15册配备。(七)办学流动资金:全日制(寄宿制)学校不少于50万元,其中注册资金30万元、启动资金不少于20万元;业余(培训)学校不少于20万元,其中注册资金10万元、启动资金不少于10万元。(八)制定与本层次学校所设专业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配备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教材和辅导资料。第八条 设置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应当提供符合标准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一)学校的用地、校舍和实验实习设备应当为学校自有,做到产权明晰、自有校舍、独立院落、达到规定规模,筹建学校在土地证、房产证过户到学校名下后,方可批准正式建校。(二)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最低设计规模:完全小学不少于12个班,每班45人,计540人;初级中学不少于12个班,每班50人,计600人;高级中学不少于18个班,每班50人,计900人;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等)不少于18个班,每班50人,计900人。(三)设置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基本条件按照省定标准执行。第九条 设置民办非学历高等层次学校、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和民办幼儿园,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 申请第十条 设置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非学历民办高等学校、普通高级中学或在高新区及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行政区域内设置中等职业学校,须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设置民办幼儿园、小学、普通初级中学、非学历培训学校、自学考试助学机构或在上述各区行政区域外设置中等职业学校,须向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设置卫生、保安、武术等特殊专业的民办学校,须先经省或市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设置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十一条 向市教育局申请设置民办学校的受理时间为每年的第三季度,当年十二月底以前给予是否同意设置或报上级部门审理的答复,逾期申报者,转至下一年度受理。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设置民办学校的受理时间由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确定。第十二条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办报告。(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有主管单位的要出具主管单位同意其办学的证明文件。(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四)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十三条 申请正式设置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办报告,属已批准筹设的民办学校,应提交筹设批准书和筹设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可行性分析、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发展规划、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举办者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者,应当提供工商营业执照、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文件,有主管单位的要出具主管单位同意其办学的证明文件。举办者为个人或个人合伙者,应当提交举办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机构出具的户籍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属现有职业的应当同时提交举办人所在单位同意其办学的证明文件;属外地来济办学者,应当同时提交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办学纪录的证明文件和我市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户口证明。(三)学校章程和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组成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四)拟任学校法定代表人、校长、教师、财会和其他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及聘任合同。(五)学校用地、校舍、实验实习设备、启动资金、图书等有效证明文件。学校用地、校舍属自有者,应当提交所有权证明文件;属租借者,应当提交双方签订的租借合同和出租方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实验实习设备属自有部分,应当提交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属租用部分,应当提交双方签订的合同书及出租方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办学启动资金应当先存入学校临时银行帐户,并提交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办学注册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接受审批其办学的教育行政部门监督,具体办法另行规定。(六)所设专业的课程计划。(七)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十四条 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置民办学校。不符合设置标准或材料不完备的学校设置申请,审批机关不予受理。第四章 审批和管理权限第十五条 审批民办学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学校设置标准为依据,并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二)申报材料真实、完备并符合规定的办学条件和要求。(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成员。国家公职人员不得担任民办学校的专职工作人员和专职教师。(四)正式设立学历教育学校,审批前应当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由专家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五)审批前应认真考察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第十六条 民办学校设置实行分级审批制度。设置民办高等学校,按照省政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设置民办普通高中,在高新区及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行政区域内设置中等职业学校的由市教育局审批;在上述各区行政区域外的,由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市教育局备案。备案采取事前备案制,即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审核,报市教育局同意备案后,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再正式批准建校。设置民办普通初中、小学、民办幼儿园、非学历培训学校、自学考试助学机构,由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意后,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第十七条 民办学校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将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委托或者承包给其他组织和个人实施。县(市)区属民办学校不得跨县(市)区设立教学点。第十八条 民办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办学校的名称应当体现学校所在行政区域、字号、层次、类别等,应称“学院”、“学校”,原则上不宜称“中心”。民办学校的名称需冠以“济南”、“泉城”、“山东”、“齐鲁”等字样的学校,须按批准权限逐级报市或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民办非学历培训学校,以全日制(寄宿制)教学为主者,名称应冠以“专修”字样;以业余教学(培训)为主者,名称应冠以“业余”或者“培训”字样。第十九条 受理申请筹设的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应当说明理由。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筹设期间不得以筹设的学校名称招生及开展教学活动;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第二十条 受理申请正式设置的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置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并将批准正式设置的民办学校及其章程向社会公告;对不批准设置的应当说明理由。办学许可证应悬挂(放置)在学校便于学生(家长)观看的办公(招生)场所醒目位置。第二十一条 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学校,应凭办学许可证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非企业法人登记、收费许可或备案等手续。第二十二条 市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民办学校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市教育局受省教育厅委托,负责管理驻济民办高等学校,管理市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学校,对各县(市)区审批的民办学校实施宏观管理和协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审批的民办学校。第五章 招生管理第二十三条 民办学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领取《办学许可证》及有关证件后方可招生。招生不得擅自超出教育部门核准的专业门类和招生范围;不得将招生工作委托其他非教育组织、经营性中介公司和个人实施。第二十四条 民办学校发布招生广告(简章),须填写《济南市招生广告(简章)审核备案表》,事先履行审核备案手续并加盖专用印章。其中:在学校所在县(市)区传播媒体发布招生广告,须经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在市级传播媒体发布招生广告,须经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在省级传播媒体或跨省(含齐鲁晚报、生活日报等)发布招生广告,须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面向社会印发招生简章,须经批准其办学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第二十五条 招生广告(简章)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准确,学校名称必须使用全称或者经办学审批机关认可的简称;凡涉及学校性质、招生专业(项目)、培养目标、招生对象、总学时、收费标准、考试、发证、学校详细地址等内容,应当清楚、明白,不得含有虚假、误导和欺骗内容。发布与驻济成人大中专院校联合举办学历教育助学班的招生广告(简章),须由该联合院校签署审核意见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其举办驻济成人高校校外班的审批文件;发布与外地高等院校联合举办学历教育助学班的招生广告(简章),须出具联合办班的有效协议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其设立普通高校驻济函授站的审批文件;发布举办高等教育自考助学班的招生广告(简章),须出具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其举办高等教育自考助学班的审批文件。其招生广告(简章)中均须注明由何院校颁发何种证书。广告(简章)内容中如有“办学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以及“推荐安排工作”、“联合或委托培训”、合格率等内容者,必须提交相关有效证明。第二十六条 招生广告(简章)内容一经审核备案并签章,学校、广告经营单位等均不得擅自变更。第二十七条 发布招生广告(简章),必须注明审核备案机关的审核文号。第二十八条 招生广告(简章)有效期不得超过六个月;逾期发布或其间需要更改内容者,须另行办理审核备案手续。第六章 学生入学及收退费管理第二十九条 学生入学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学校以冒充其他学校、诋毁其他学校名义、阻止其他学校招生或者以误导、欺骗、强制等不正当手段抢拉生源。第三十条 学生到校,学校应及时向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告知学校设置专业、颁发证书、学时、收费、教学与生活条件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安排现场考察。学生或者学生家长满意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第三十一条 学校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或者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公示并悬挂(放置)在学校便于学生(家长)观看的办公(招生)场所醒目位置。举办学习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教学班,按学期或者学年收费;举办学习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教学班,按实际学习期限收费。学校收取学杂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开具收费票据。学历教育学校应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收费票据;非学历教育学校应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税务专用票据。学校不得跨学年预收学杂费;不得自立项目或者超过核定标准收取学杂费;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学生建校资金。第三十二条 学生退学、退费,应根据省、市有关规定,依照下列原则执行:(一)学生因自身原因退学,应根据以下情况核退部分所收学费、住宿费:属学历教育和学制一年以上的全日制非学历教育的,学生入学交费后,学习时间不满一周(7天)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十分之一收费,满一周不满两个月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四分之一收费,满两个月不满一学期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二分之一收费,满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费。学制一年以下的非学历教育,按实际学习(住宿)时间折算核退所收费用。(二)学生缴纳的代收费已购物品(如教科书、作业本等)由学校发放给学生本人,剩余费用退还学生。(三)因学校刊登、散发虚假招生广告(简章)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学生退学的,退还全部费用。第七章 教学与行政管理第三十三条 学校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章程,建立学校教学、行政和学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教务和行政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学校教学与行政管理制度。第三十四条 学校应按照本规定要求的办学标准,配置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学及实验、实习设施、场所和活动场地。相关设施、场所和场地必须安全、卫生、整洁、适用。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按照本规定要求的办学标准,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能胜任教学工作、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包括兼职教师)。教师应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授课,保证教学质量。第三十六条 承担学历教育、学历教育助学以及国家资格性培训的学校,应使用国家规定教材。学校编写教材,应成立编审组织并由学科专家担任主编。编写的教材应报办学审批机关备案。第三十七条 学校应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教学,保证开出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验和实习课),完成规定的课时数,严禁缺课、漏课或者删减课时。第三十八条 学校应认真做好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文明健康的校园文化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谩骂、体罚学生。严禁对学生实施罚款处罚。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籍管理档案,严格学籍管理制度,加强学生管理。(一)建立学生入学注册制度。注册项目应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地址、家庭住所、入学时间、学习专业(培训项目)、身份证号码等。学员无身份证者应注明并核对其家庭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机构名称及户口薄编号。学历教育学校和学历教育助学学校应于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将注册学员花名册报批准其办学的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二)建立学生学习成绩档案。按期登记注册学生的考核、考试或实验、实习成绩,及时存入学生学习期间的有关资料。学生完成学业并通过相应考试、考核的,按规定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写实性结业证明。第四十条 学校应高度重视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一)学校必须建立并落实逐级管理责任制及校园安全、校舍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学生管理、消防管理等规章制度。全日制、寄宿制学校均应建立并落实宿舍、餐厅管理以及学生出入校园管理等制度。(三)学校教室、实验室、食堂、宿舍及其他活动场所必须符合安全卫生及消防要求。(三)学校应建立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按有关要求配齐并及时更换学校安全设施。第四十一条 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建立健全党团组织、工会组织和学生组织。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对所聘学校领导、教师、管理人员的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第八章 财务管理第四十三条 学校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章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配备财务管理人员,并设立具备安全防盗条件的财务室。财务人员不得由学校举办者的直系亲属担任。第四十四条 学校一经批准设立,须持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以学校名义独立开设银行帐户,并报审批机关备案。学校所收费用均应存入银行账户,严禁个人保管或者存入个人账户。第四十五条 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和学校科目设置规定,建立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严禁巧立名目侵占、挪用、私分所收费用和学校资产。第四十六条 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应当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中、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应当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或者净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使用该基金必须由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研究并报审批机关备案。第四十七条 学校各类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兼职教师酬金等项开支标准,由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根据章程研究决定。学校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专职教师、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手续,按时交纳保险金。第四十八条 学校财务机构应根据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设置独立的会计账簿。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接受审批机关及其委派的财务审计机构对其资产使用和财务管理的监督。学校须于每年接受年检的向审批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审批机关对学校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予认真审核,委托社会法定审计机构对其财务会计状况进行审计并公告审计结果。第五十条 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物品管理制度。凡单价在500元、使用时间一年以上的资产,或者单价不满500元、但使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同资财产、物品,均须按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设置固定资产帐卡,并进行管理和核算。第五十一条 财会人员调离工作时,学校必须事先报审批机关备案并严格工作交接手续;审批机关可以指派专人监交。第九章 变更和终止第五十二条 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在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后,由举办者提出,经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同意后,报审批机关批准。申请分立、合并、终止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第五十三条 民办学校变更举办者或者法定代表人,在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原举办者提出,经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同意后,报审批机关批准。第五十四条 民办学校名称、校址、层次、类别的变更和调整,由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报审批机关批准。第五十五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审批机关依法责令其终止办学:(一)连续两年未招生或者所招学生达不到规定的开班数额者。(二)办学条件差、教学或者财务管理混乱以及发生其他违法办学行为,经审批机关责令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规定标准者。(三)不服从审批机关依法管理者;(四)因违法办学情节严重,依法应予吊销办学许可证者。第五十六条 自行终止或者被审批机关责令终止的民办学校,必须妥善安置学生及做好相关善后工作,其办学许可证和印章由审批机关收回并注销登记。开办书法班、美术培训班都要经过教育局的认可,并办理办学许可证。 简单来说,开办书法班和美术培训班要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申请书法班、美术培训班,需进行以下流程:1、到办学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并填写申请表,(要提供开办者的相关资质,学历学位证明等)经过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才能开办。2、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要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等)。3、办理税务登记。申请书法班、美术培训班,需提交下列材料:(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扩展资料《办学许可证》是民办培训学校取得办学资格的证明。各民办培训学校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办学许可证》中所注明的地址、层次、内容、形式办学,不得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不得将办学资格和办学项目委托或承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办学地点,不得擅自增加、变更办学层次、内容和形式。

  • 荔枝
    荔枝

    开办培训班需要去办理办学资质和各种培训班所需要准备的证件,当然也需要营业执照,因为属于营利性的。如果证件不齐全是不属于正规合法的培训班,建议去办理所需证件避免被查。建议如果是经费比较少又是零经验开办的教育人士,建议可以尝试使用短书工具在搭建网校,在线上进行教学,它的试错成本低,不像线下一样需要走那么多的复杂流程,当然线下教育也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以下讲一下开办所需要的证件。开办艺术类需要以下证件:办理办学许可证的流程1、当地政府教育局办理办学许可证。2、然后去工商或者民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3、到质检部门办理企业代码证。4、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tips:使用短书平台在线教育,减少线下教育开办复杂流程。物价局申请收费许可具体要求:1、办学资金证明。2、办学场地(根据当地的要求而定)。3、办学人资格(教师证等)。4、消防证明申报材料:1、筹设批准书。2、筹设情况报告。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6、身份证复印件一份。